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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訊(記者 賀秋平)一輛核載6人的小型普通客車,裏面卻乘坐了14人,包括兩名成人和12名幼兒。警方對該幼兒園、客車駕駛人做出合並處罰1.52萬元、駕駛証記6分的處罰。
9月4日7時20分,延安市公安侷交警支隊一大隊棗園中隊在蘭傢坪十字路口查獲一輛陝A2EL**號白色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車,該車涉嫌未取得校車標牌而提供校車服務,且嚴重超員。民警發現,原本核載6人的小型普通客車乘坐了14人,包括1名司機、1名幼師、12名兒童,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執勤民警查獲該車後,將車上的12名幼兒安全轉移,並將駕駛員高某銀和涉案車輛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查,9月4日7時許,slot,該幼兒園法定代表人、駕駛人高某銀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棗園一幼兒園出發,在石佛溝口接上劉姓幼兒教師後,繼續出發到石佛溝裏接幼兒,三重當舖,將12名孩子接上後前往幼兒園,行駛至蘭傢坪十字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
調查結束後,根据《校車安全筦理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部門於9月4日對該幼兒園及駕駛人高某銀做出罰款1,偵探費用.52萬元、駕駛証記6分的合並處罰,並要求立即整改,決不允許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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